[摘要] “9月中旬就能交房了。”等了近三年之久,长春市民沙先生终于盼到了交房的好消息。然而,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开发商却突然出了一项新条款:房价每平米涨300元,所剩房款必须一次性付清。面对此霸王条款,沙先生一筹莫展。
神速涨价>>一眨眼工夫,房价每平米加300元
“9月中旬就要交房了!”10天前,沙先生从开发商处得到这个令人振奋的消息。焦灼地等待了近三年的时间,他所买的房子终于可以入住了。然而,紧接着,开发商又带来了另外一条消息,“房子要涨价了。”
房价在原来的基础上每平米加300元!就在楼盘要交房的消息放出后的第三天,腾飞时代小区的准业主们便都收到了这个消息,之前按揭的准业主们必须一次性付清首付后所剩的款项。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沙先生目前不但要多交2.4万元的房钱,还得一次性拿出23.6万的房款,“我只是一般的工薪阶层,现在根本没有能力一下拿出来这么多钱。”沙先生说,“等了三年,现在再提出退款,只能拿到6万元赔偿金,也不大合算。”就这样,沙先生在此次“涨价风波”中进退两难,处境十分尴尬。
售楼处>>涨价了就是涨价了,没有任何理由
腾飞时代小区是华航实业有限公司旗下的地产,它临靠长沈路,从2009年至今,经过三年的建设,一期工程已建成楼房21栋。“房子将在9月份开盘,现在已经有部分业主入住。”售楼处的服务人员说。
“此前购买了房子,交了预付款,现在如果客户一次性付款,每平米要涨300元,付清后可以马上入住;如果客户继续采用按揭的形式,每平方米将涨300-500元不等,但是不保证马上入住。”面对楼盘是否涨价的疑问,售楼处服务人员表示,“如果购房者提出退款,除了退还首付外,我们会退还全款的20%作为对购房者的补偿。”但是,当记者询问涨价的原因时,售楼处的服务人员表示,涨价了就是涨价了,没有任何理由。
律师>>开发商向守约方提出涨价违反《合同法》
“既然开发商与购买方沙先生签订了购买合同,双方之后的一切行为都需要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履行。”吉林卓行律师事务所张严军律师说,“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日期交房,已经形成违约事实,沙先生作为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既然购房者沙先生向开发商提出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那么开发商就应该按照合同当初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无论是基于什么目的或者原因,开发商向守约方提出涨价,这已经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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