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消息,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此新规对于购房者来说,将带来怎样的影响?昨日,记者第一时间进行了采访。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消息,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此新规对于购房者来说,将带来怎样的影响?昨日,记者时间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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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省市公积金收费标准不同
“从这几项收费来看,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有所不同。”据长春铭家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本次三部门发文取消的几个收费项目,从以往办业务的情况来看,很多都是免收的。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去年开始取消外部评估,采用内部评估,不收取评估费。而这项费用在省住房公积金是收取的,按评估额的3‰收取,也就是说,评估价是100万元的房子,评估费是3000元,评估价是50万元的房子,评估费是1500元。”上述中介公司人员称,除了评估费以外,包括贷款保险、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如果是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的话,原先都是不收费的。省公积金也没有贷款保险、强制性机构担保费用,但有一笔公证费。
新房:公证费取消影响更大一些
“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收费标准来看,原先涉及的就是一项公证费150元。”长春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杨舒越介绍,在她印象当中,贷款保险收费项目早些年就取消了,而新房评估、强制性机构担保这些目前在长春市公积金那里并不收费。
“目前来看,取消公证费可能是对本地客户影响的一块了,但是这部分收费本来就不高,所以说预计不会有实质性影响,对楼市释放利好信息的信号作用更多一些。”杨舒越说。
分析:将刺激购房者积极入市
“公积金贷款各地相关收费标准不一样,所以,涉及的影响可能存在差异。”昨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上海某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是今年楼市调控的一个重点内容。从三部门出台的这个文件看,虽然并没有直接切入公积金制度的要害,但释放了一个积极的信号。也就是说,监管层面越来越注重从民生角度来为购房者减压。虽然此类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收费项目总价并不算高,比如,贷款30万元的话,总费用大约是三四千元,但对于一个刚需购房者群体而言,此类费用减少势必能减少购房成本支出,从而在当前市场下刺激其积极入市。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涉及两笔费用,分别是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
1.评估费
借款人所购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及贷款受理机构认定的其他需要评估的房屋的,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需要向评估机构交纳评估费。其收费标准为: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3‰收取评估费,收费300元,收费1500元。
2.担保服务费
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目前主要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其他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向担保中心交纳担保服务费。自2009年3月9日起,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按贷款额的3‰收取(收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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