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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谱写长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篇章

长春日报  2018-01-29 07:27

[摘要] 编者按 “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肩负着服务民生、服务人才、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重任。一年来,全市人社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全面落实“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民生工作基本方针,深入思考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人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找准人社工作历史定位,聚焦推......

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现场。

编者按 “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肩负着服务民生、服务人才、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重任。一年来,全市人社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全面落实“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民生工作基本方针,深入思考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人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找准人社工作历史定位,聚焦推动人社事业发展理念、发展方式、治理机制不断改革创新、转型完善,逐步形成了布局合理、体系健全、运行有序的工作体系,确保群众的获得感显著增强。全市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就业局势始终保持稳定;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制度功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服务社会发展的行政职业能力不断提升;工资分配制度更加完善,“暖流计划”带动下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和谐劳动关系有效构建,劳资权益保障有力。全市人社系统以牢固的政治站位、强烈的政治意识,在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中履行了政治责任和时代责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展现出旺盛的活力、不竭的动力、强大的助力,社会影响日益广泛而深刻,实现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频共振,为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7——

上下一心 砥砺奋进 人社事业累结硕果

2017年,全市人社系统在喜迎党的十九大的浓厚氛围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蓬勃热潮中,全面落实“创建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的总体要求,狠抓谋划部署、强化执行落实,就业和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工资收入和社保待遇全面落实,人事人才队伍活力进一步激发,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各项年度目标全部超额完成。

——坚持对标高位,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正式投入使用。经国家人社部批准,东北、第9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正式开园,市人才中心、市就业局、市医保局、市人事统计信息中心、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产业园管理办公室陆续搬迁入驻,27家人力资源企业入住产业园,安拓国际、科锐国际等多家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在此设立东北总部。成功举办第六届创博会暨人才开放合作交流周,通过举办院士专家长春行和中国长春人才发展论坛,凝聚形成了引才聚才、创业就业的“长春方案”。领先的智能化招聘大厅的投入使用和高技能人才展示,进一步提升了创博会的品牌效应。

——注重精准施策,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全市共开发就业岗位14.02万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4万人,援助就业困难群体38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1%。创业担保贷款新政策社会反响强烈,政策扶持力度和惠及范围走在前列。“就业精准援助计划”正式实施,建立社区援助基地165个。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培育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社区”28个,高校毕业生就业呈现留长人数与就业率“双提升”的显著变化。

——深化体制改革,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一进程提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认定工作全部完成。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顺利开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助标准人均提高30元以上;工伤职工津贴、护理费和遗属补助标准平均提高6%。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惠及企业1.1万余户,累计为企业和个人减负2.4亿元。升级社会保障卡,共采集有效数据信息651.5万条,制发社会保障卡389.7万张。

——强化创新突破,人才工作实现多点开花。深入落实“人才新政20条”,人才公寓项目正式启动,成为人才新政推出后兑现的首批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才招聘“采兰计划”,深入京津杭等37所高校招才纳贤,中国人民大学授予长春为“就业实习示范基地”。长春市院士专家联合会正式成立,在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中首开先河。加强外籍人才引进服务,被国家外专局评为“中国城市引才十强”,是东北地区入选城市。长春市公共实训基地新址正式开工建设,长春市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注重素质提升,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呈现崭新面貌。公务员遴选、交流的标准和程序进一步规范,打造市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品牌,公务员网络培训实现全覆盖。公务员考核云平台和绩效考核信息平台正式使用,实现了公务员个人业绩考核与单位绩效考核的初步整合。具有长春特色的绩效考核体系日趋完善,考核指标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全面提升。稳妥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长春转业军人创业孵化基地新址落成并投入使用,具有长春特色的军转管理服务模式始终保持领先水平。

——推进全民增收,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优化。持续实施城乡居民增收“暖流计划”,启动“暖流计划”社会力量在行动——“百姓健康篇”和“就业创业篇”系列活动,牵头全市28个部门完成6个方面37项既定任务,惠及893万人次,总增收39.7亿元,人均增收445元,较上年增长23.6%。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7%。全市工资标准提高至178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1256元;连续1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人均涨幅134.97元/月;组织全市1.7万名公务员开展健康体检。

——坚守底线思维,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在朝阳区开展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园区工作为全省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实现实体化,仲裁工作效能显著提高,结案率达到90%以上。强化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通过“精准支付行动”累计发放农民工工资8.9亿元,实名制管理的工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率达到100%。坚持排查信访隐患,化解信访案件,全面营造了稳定和谐的人社信访工作环境。

2018——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踏上新征程

2018年,全市人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国家、省、市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强化“打先锋、站排头”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积极促进创业就业,建立更加公平公正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标“五个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创建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的总体目标,开创长春人社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加快长春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全力促进就业创业

扎实开展“就业服务提升年”活动,不断满足群众对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期盼,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实现稳中有降。

——完善就业政策。把握就业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强化就业政策体系的集合度与创新力,扩大各类政策的适用群体。探索研究失业金对加强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补贴办法,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进一步探索“互联网+就业创业”有效实现方式,建立健全“就业创业困难群体人员、就业岗位和创业项目”信息系统。实现调查失业率与登记失业率双轨运行,发挥好就业形势分析对决策的重要参考作用。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开展就业困难群体“精准援助”工作,落实低技能劳动者就业新起点行动,组织“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服务活动,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梦想启航”工程,全年帮扶大学生创业500人,打造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示范社区”50个,组织在校生社会实践进企业50户,开展政策服务宣讲200场,开展校企对接活动200场,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5.5万个,建立就业岗位信息库、创业项目信息库等5个数据库,实现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之间的精准对接。落实城乡就业融合发展计划,开展“春风行动”、“春雁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充分发挥转业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作用,引领更多退役军人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搭建创业服务平台。研究出台《长春市创业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投入,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亿元。举办“第二届长春国际创客节”,引领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提升高质量就业,进一步浓厚创业创新氛围。

加速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

把人力资源作为能动要素,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等产业发展有机融合,以建设国内一流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着力点,加速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创建新机制、培育新增长点。

——做好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开发区建立产业园分园,初步形成我市产业园“一园多点”发展格局。

——做好招商工作。深入开展政策招商、以商招商活动,完善产业园服务业态,形成人力资源专业化、全链条服务,年内力争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5家以上,通过打造一批具有强劲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源龙头企业,增加人力资源服务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比重。

——做好政策落实。兑现各种奖补措施,让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得来、留得住、能发展、可持续,不断促进人力资源产业国际化、高端化的转型发展和全面提升,确保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供健全完善的人力资源支撑。

——做好配套服务。将产业园建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配置区域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业聚集发展中心等“三大中心”为一体的综合保障服务平台,构建多层次、全链条的经办服务体系,形成行政服务、保障服务、市场服务和专业服务“一体化”、“一站式”格局。

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发挥好人社部门在人才工作中的作用,全面树立不拘一格、不唯地域、唯才是举、开放合作的“大人才观”,把工作重点放在培养人才、集聚人才、成就人才、关爱人才上,让每一名人才都能体会到工作有尊严感、创新有获得感、奉献有成就感、生活有幸福感。

——加强人才服务。加快对“人才新政20条”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结合政策落实情况探索设立人才创新创业奖、技能成就奖、科技贡献奖等奖项并开展评比表彰,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人才库”,将人才服务纳入人社系统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在人才的引进、培养、开发、交流、使用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才公寓”,落实人才奖励制度和高校毕业生安家费制度,着力解决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后顾之忧。

——加强人才引进。深化院士专家联合会的内涵,不断扩大外延,通过“院士引院士、专家引专家”的方式,汇聚更多的省内外、国内外高端创新要素,提升长春的自主创新能力、科技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全面实施海外人才“海聚工程”,以我市发展急需的高端、重点和示范推广项目为依托,引进更多国外高端人才,提高招才引智对城市发展的战略支撑作用。持续实施事业单位人才招聘“采兰工程”,遵循“适岗招聘、适才招聘、适季招聘、适量招聘”原则,鼓励更多事业单位通过人才交流调配的方式引进人才。深入实施企业人才“智造工程”,结合“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为全市支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引进更多技能人才。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业态的需求,着力搭建专业技术人才与基层一线的互动平台,推动由评价管理向开发使用的转变。完成四县(市)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工作。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探索推行考评结合评价机制、成果申报“代表作”制度,继续推进职称网络化评审。做好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选聘和聘期考核工作,提高二级岗位推荐质量。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开展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组织长春技能大奖、长春技术能手评选表彰,落实技能人才激励政策,调动技能人才提高技能水平的积极性。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培育更多“长春工匠”,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打造技能人才成长绿色通道。选拔培养一批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加快技工学校教学改革,加大技工院校师资培养力度,力争年内长春市技师学院建设正式启动。

持续推动全民增收

以滚动实施“暖流计划”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

——确保“暖流计划”的落实。坚持增收与减负并重,“造血”与“输血”并行的原则,滚动实施“暖流计划”,通过系列具体增收措施,将增收覆盖范围涵盖到城乡居民、高校毕业生、各级各类人才等10类群体,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增收。在充分调动市直部门的积极性,把“暖流计划”向县市区延伸的同时,探索建立发动全社会力量、调动全社会资源、实现全方位推动的工作机制,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创业、医疗、教育等各领域的增收实践,形成党委统筹、部门推进、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全民增收新模式。

——开辟群众经营性收入的空间。结合全市创业工作的开展,健全完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各方力量联办、创办创业孵化基地,鼓励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等各类人员参与创新创业,推动更多人才、技术、资本等资源要素向创业汇聚,为实现实体经济的发展和经营性收入的增加开辟新的空间。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制度改革。落实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意见,稳妥有序推进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扩大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加强企业薪酬调查数据的研究、分析和应用,及时制定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建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新格局。

强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队伍建设

从制度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培训、系统化考核入手,全面提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专业水平、干事创业活力。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升新录用公务员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深入落实公务员公开遴选政策,提高艰苦边远职位的吸引力,解决基层岗位“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实行公务员培训“学分量化”,建立健全公务员调任、转任管理体系,继续推进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军转干部多元化安置办法,积极拓宽安置渠道,加强培训教育,确保完成军转安置工作任务。

——加强公务员考核和绩效管理。探索绩效管理平台和公务员考核云平台大数据关联的有效途径,实现“业绩考评”和“人员考核”的有机统一, 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通过考核激发全体公务员的干劲和活力。

——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管理工作,完善事业单位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严控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使用,对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聘用编外人员的,采取购买服务或劳务派遣等方式使用。

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持续完善政策调整机制。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任务,启动参保缴费、计发待遇、转换养老金发放渠道、职业年金委托运营等工作,推进改革平稳实施。按照国家部署,继续延长一年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现行总额预付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住院按床日付费”和“按病种付费”制度,形成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模式。

——持续提高医保惠民力度。服务便民。建立医保个体业务服务大厅,丰富医保智能服务体系,开通二级保健对象和高知人员就医绿色通道,扩大离休人员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制度利民。取消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续保后的待遇等待期;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一次性补足费用的时限由退休当月向后延长3年;将参保患者因急诊抢救无效病故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住院报销范围。待遇惠民。开展降低参保职工个人自付比例试点,将“大病低自付”病种范围扩大到28种;提高正高职专业技术人员和二等乙级伤残军人(警察)的医疗待遇水平;扩大异地就医人员选择定点医院范围,提高职工长期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

——持续提升待遇水平。按照国家和省部署,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失业保险金力争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20%左右,工伤保险待遇确保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以上。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以解决劳动关系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共建共享共治。

——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制定出台《长春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园区工作;规范和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推动去产能企业落实职工安置系列政策措施,依法依规、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加强调解仲裁和信访维稳工作。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进一步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完善仲裁办案机制,创新仲裁办案方式。建立信访隐患台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有效化解信访案件,确保重要会事节点期间社会稳定。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面发挥劳动保障监察“2+e”智能化电子政务信息平台作用,在建筑领域试行农民工信息无线采集、移动办公、网上投诉举报、智能预警等全方位、立体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实现农民工工资“精准支付”科学化管理模式。创建“大诚信”等级评价平台,建立完善企业劳动用工“红黑榜”,构建 “一方涉案、多方介入”的联合惩戒机制,全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承载着760万春城百姓的重托,全市人社战线将以更坚定的信念、更昂扬的姿态,把使命和担当拧在一起,把初心和民心融为一体,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在推进长春人社事业科学发展的伟大进程中做出无愧于时代的突出业绩,不断谱写人社事业新的篇章,为长春老工业基地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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