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的房子本来是公房,但是后来房产公司征用土地建了房子,给我的房子比原来大了一倍,然后多出来的我就自己出钱买下来了,请问我只有一部分产权的房子用什么方法可以抵押贷款吗?
答:如果楼主该部分已领房产证,根据物权法百零二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理论上可以以自己享有的部分产权承担债务,但银行是否愿意放贷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