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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5年未拿到房产证

新文化报  2017-02-23 09:37

[摘要] “房子买了5年了,可房产证迟迟都没有到手,住这房子心里能踏实吗!”2月21日上午,长春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反映,她2012年4月20日购买了一套东皇·君园小区的商品房,至今5个年头,还是没有拿到房产证。

“房子买了5年了,可房产证迟迟都没有到手,住这房子心里能踏实吗!”2月21日上午,长春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反映,她2012年4月20日购买了一套东皇·君园小区的商品房,至今5个年头,还是没有拿到房产证。对此,开发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皇地产)的杜经理表示,目前楼房正在办理相关验收手续,房产证是能够办的,希望业主放心。

业主:没房产证心难安

房产证迟迟拿不下来挺闹心的,住吧住不踏实,卖吧还卖不上价。”王女士家住绿园区腾飞路与西湖大路交会处的东皇·君园小区,2012年,她和丈夫用辛苦攒来的7万元钱付了首付,在该小区1栋楼购买了一套50多平方米的高层住房,格局为一室一厅。“我和我爱人是租房子结的婚,后来攒够了钱才买了这个房子,就是为图个踏实安稳。”

令她没想到的是,房产证却迟迟拿不到手。“我们有了孩子以后,想把这个房子卖掉换个面积大点的,可没产权根本卖不上价。”王女士说,5年前她买的房价至少24万元,算上装修的5万余元,总共得有30万元左右。“可没有房产证,就这么卖了连本钱都回不来。”王女士说,之前有人出23万元买她的房子,“这同有产权的房子差太多了,附近带产权与我面积相同的能卖到三十七八万。”

从王女士的购房合同上可以看到,签订合同的开发商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于2012年4月20日生效,合同中的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中显示“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合同中明确指出,如果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在买受人不退房的情况下,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与违约金相比,我想拿到的还是房产证。”王女士表示,她曾多次找到地产商,但地产商一拖再拖,“我2016年2月份去问的,他们说当年6月份就能下来,每次问都说几个月就能下来,可这都一年了,我还没见到房产证。”

业主冯先生表示,他所住的楼栋已经可以办理房产证,但他家不是高层,是多层。近一年,小区内有些楼的业主已经陆续拿到了房产证。

地产商:房产证会陆续办

21日下午1点,记者来到位于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的东皇大厦,东皇地产的杜经理表示,她2016年刚接手此工作,在此之前的审核验收工作一直在进行,她接手后也十分重视涉及业主办理房产证的相关工作。“该小区一共有38栋,其中有13栋的业主已经拿到房产证。剩下的房子有的已经完成验收,房地局正在审批。”杜经理称,由于小区内一些楼房所遇到的验收问题不同,因此只能先后分批提交验收申请。“1栋楼在年前已经验收合格,现在正在等待审批,其他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楼房我们也会待整改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后,申请验收。”

“关于房产证的办理一直有进展,请业主放心。业主的心情我能理解,有房产证在手的房子住着才能安心。”杜经理表示,待业主拿到房产证后,可以找地产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协商违约金一事。

律师:应承担违约责任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说,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约定,为购房者办理房屋产权备案,办理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商品房所在项目存在拆迁、土地灭籍、违建等原因的,属于免责事由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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