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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农安模式”照亮百姓安居梦

长春日报  2016-05-25 07:27

[摘要] 2015年,农安将棚户区改造列为“幸福农安”建设的“一号工程”,征收户数和面积均是棚改前8年的总和。

“我们这个小区挺好,配套齐全!我家面积是100平方米,住着很舒服!”今年年初,孙彦伟告别了位于农安县古城街棚户区的老房子,搬进了黄龙新城小区。截至目前,农安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已全面完成,惠及居民3036户。

10个地块、3036户、占地94万平方米、拆迁面积38.8万平方米……这是一组极具压力和挑战的数字。2015年,农安将棚户区改造列为“幸福农安”建设的“一号工程”,征收户数和面积均是棚改前8年的总和。

此次棚改共需资金17亿元。如何破解这巨大的融资瓶颈,一度困扰着棚改工作的决策者们。

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农安提出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棚改新思路,即按照政府让利、企业微利、百姓得利的原则,由政府分期付款给有能力的企业,回购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用房。棚改户自主选择补偿方式,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回购商品房产权调换。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得到省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的认可,省住建厅确定农安为试点县。棚户区改造融资项目很快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总行批准,同意贷款14亿元。农安县政府又从信用联社贷款3.5亿元,作为地方配套资金。至此,棚户区改造所需资金全部得到解决。

随着棚改大幕拉开,一整套严密且行之有效的运作模式随之诞生并迅速落实执行:

——县政府出台“棚户区改造回购商品房用于回迁安置暂行办法”“棚户区改造政府回购存量商品房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大限度让利于民;

——县政府委托县住建局作为购买主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总公司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支付单位,与政府签订购买服务协议;

——县房地产经营开发总公司从县城现有存量商品房中代筹代购房源,供棚改户自由选择;

——县政府对“回购房源”做出严格要求:五证齐全、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同类商品房均价、棚改居民购买、价格低于市场价8%、筹集过程及房源信息一律通过媒体公开……

——由督查室、审计、财政、住建、国土等部门联合组成调查审核组,对房地产企业提供的房源情况进行审查……

棚改中,百姓迫切希望改善生活环境,但又不希望自己的利益受损,有些棚户区还存在个别住户不愿意搬迁的情况。

“搬离棚户区,住上新房子”,是棚户区居民大的梦想。百姓期待圆上安居梦,城市努力追逐发展梦。棚户区改造,不仅寄托着千万个家庭的希望,更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是让百姓安居梦和城市发展梦重叠实现的佳途径。

去年以来,农安县结合房地产市场高库存的现状和群众需求,从科学发展的角度提出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棚改新思路,创造了棚改的“农安模式”,走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棚改融资新路径。

应该如何解开百姓的“心锁”?农安的做法是坚持“政府指导、群众主导”,顺应民意,把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贯穿棚改全过程,“改不改”住户说了算。在调查摸底中,群众支持率超过80%的方可纳入改造计划,实现了“让我改”向“我要改”的转变。

“以前拆迁,一等就是几年,没想到这次我们直接就住进新房了,这个新模式太好了!”新房和旧房实现了“无缝链接”,让孙彦伟颇为高兴。棚改过去是“人等房”,拆迁后往往要等上两三年,而“农安模式”是“房等人”,同意征收即可选房入住,给棚改居民吃下了“定心丸”。

“政府购买服务”这一全新的模式,大大提高了农安棚改工作效率和质量,据了解,该县仅用一个多月时间,就完成了过去8倍的征收量。同时,进一步消化了存量商品房,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对政府而言,这种新模式安置成本低,免去了过渡期费用的支出,减轻了政府债务压力和财政资金支付压力。”农安县相关领导表示,由政府作为棚改工作的投资主体、责任主体,实现了“政府主导”原则,无论是规划、拆迁还是选购安置房,都避免了对开发商的依赖,大限度地做到了让利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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