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1日起,吉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面推开。
5月1日起,随着吉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面推开。省内不少纳税人相信已经拿到了税改后的营改增发票。
5月3日是营改增后的工作日,9时45分许,在长春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景阳大路办税服务厅,随着工作人员将个人二手住房交易增值税发票从打印机上输出。标志着营改增试点税制转换已经顺利启动。
长春市民周远航早在五一前就看中了一套价值30多万元的二手房,本来想在五一前完成过户,结果工作人员提醒他,像他这种情况,如果五一后办理,可以省下不少税钱。一周以来,周远航也从相关渠道了解了相关营改增的政策,他发现,如果五一后办理过户纳税,的确可以省下不少钱。3日一早,周远航就带着家人赶到了位于西环城路上的长春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景阳大路办税服务厅,在现场他缴纳的税费要比五一前省下了近千元。
据了解,营改增后,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几乎平移到增值税征收中,即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现场,从产权年限不足2年的住房交易增值税发票上,可以一目了然看到增值税税率、税额,不过,虽然增值税和营业税税率相同,因两者计算方法不同,产权不足2年的住房,营业税实际税负为5%,而增值税实际税负是4.76%,价值50万元的住房少交税约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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