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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结束 明日发放到位

新文化报  2015-04-24 06:55

[摘要]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社保局获悉,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的吉人社联字[2015]17号文件精神,长春市启动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此次调整将惠及全市56.5万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的4月份养老金将与1~3月补发的调整养老金于本月25日同时发放到位。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社保局获悉,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的吉人社联字[2015]17号文件精神,长春市启动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此次调整将惠及全市56.5万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的4月份养老金将与1~3月补发的调整养老金于本月25日同时发放到位。

调整方式

按照文件规定,本次养老金调整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特殊调整”的方式。

养老金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挂钩调整,采取了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方式。

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注: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4年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1%。

(三)特殊调整: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为限,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7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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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费年限(工龄)该怎么计算?

个案:张大爷是1943年5月出生,1963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5月退休,他从1963年开始算,认为自己的缴费年限(工龄)应该是41年。

答:工龄计算的方法是用退休时间减去参工时间,

每满12个月算一年,其余不足一年部分,按一年计算。按照这个算法,张大爷的实际工作时间是39年零6个月,按上述原则计算,其工龄应为40年。

2.在特殊调整范围内的年龄是如何界定的?

个案:老李是1945年2月出生,他本人认为今年4月份调整待遇时他已经70周岁了,应该享受特殊高龄人口调整政策。

答:按照政策规定,本次待遇调整界定的时间点是截至2014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待遇调整是按照文件中确定的时间点来执行的,并不是按照调待政策出台的时间确定。在2014年12月31日这个时间点前达到特殊调整年龄范围的才能享受特殊调整待遇。老李在2014年12月31日尚未满70周岁,所以不符合参与高龄人口待遇调整的条件。

3.如何分段计算缴费年限所调整的养老金?

个案:刘先生,其缴费年限是37年,按照分段计算的原则,他的缴费年限部分所调整的养老金该如何计算?

答:此次调待关于缴费年限的调整采取了“阶梯式分段调整”的方式。缴费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5元。

正确的方法是:刘先生工龄为37年,按阶梯式分段调整方式分为四个时间段。个时间段是缴费25年以内部分,年限为25年,调整标准为每月3.5元,应调整金额为25×3.5=87.5元;第二个时间段是26年至30年部分,年限为5年,调整标准为每月4元,应调整金额为5×4=20元;第三个时间段是31年至35年部分,年限为5年,调整标准为每月4.5元,调整了5×4.5=22.5元;第四个时间段是36年以上部分,年限是2年,调整标准为每月5元,应调整金额为2×5=10元。刘先生缴费年限调整的总额为87.5+20+22.5+10=140元。

4.今年4月份发到养老金存折上的都是什么钱?

个案:张女士,2015年3月份养老金额为1934.76元,本次调待月养老金增加了215.85元,但2015年4月份养老金账户到账2798.16元,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答:此次调待是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由于2015年养老金调整的文件是4月份下发的,因此除4月份养老金是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发放以外,还要将1~3月应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进行补发。张女士本次调待前的养老金是1934.76元,本次上调215.85元,因此其4月份调整后的养老金为1934.76+215.85=2150.61元,另外再加上补发的1~3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即215.85×3=647.55元,所以,4月份养老金存折到账总金额为2150.61+647.55=2798.16元。

5.有中断缴费人员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

个案:刘女士调整待遇后,认为少给了2年缴费年限(工龄)的金额。

答:经查刘女士的缴费信息,发现其退休前有2年因失业本人申请中断缴费,所以在调整待遇时,中断缴费年限不作为工龄计算在内。

还有几种情况,如因判刑、开除、中断就业等原因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需要扣除工龄。

6.按“五七家属工”参保人员调待的计算方法

个案:王大妈,1933年出生,2014年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850元,到银行取钱后,发现每月增加了178.5元(定额调整80元+特殊调整90元+850元*1%=178.5元),工龄没有参与待遇调整,前来咨询。

答:经查,王大妈是以“五七家属工”的身份参保并办理退休手续的,按照文件规定,此类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因此王大妈只享受定额调整、与养老金水平挂钩和高龄人员特殊调整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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