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8日,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公布了1月份长春的CPI。1月份长春市CPI同比上涨了2.8%,涨幅比2013年12月扩大了0.7个百分点,比全国CPI高了0.3个百分点。
18日,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公布了1月份长春的CPI。1月份长春市CPI同比上涨了2.8%,涨幅比2013年12月扩大了0.7个百分点,比CPI高了0.3个百分点。
从CPI同比运行情况看,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价格同比涨跌构成呈现出“五升一降二平”的特点。其中,食品类、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和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4.3%、0.4%、2.3%、6.2%和3.6%;烟酒类价格下降0.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交通和通信类价格持平。
对于1月份长春CPI涨幅扩大0.7个百分点,吉林省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李晓群认为,这主要是春节因素导致的,而长春CPI高于平均水平,也与东北冬季一些生活物资,如水果、蔬菜需要外运导致价格会较高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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