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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解读

房天下   2013-04-02 00:00

[摘要] 赶在国家国五条细则公布满月之际,全国各地多个城市公布了本地国五条细则,内容多涉及控制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继多个城市国五条细则出台之后,3月31日长春市政府公布了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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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天下4月2日报道:赶在国家国五条细则公布满月之际,各地多个城市公布了本地国五条细则,内容多涉及控制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继多个城市国五条细则出台之后,3月31日长春市政府公布了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市政府正式公布,为确保房价基本稳定,强调“2013年度长春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点击长春市房价控制目标公告

分析:此通知全文共225字。2013年度长春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理解为2013年长春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减去2013年长春CPI涨幅,得出的结果才是2013年长春房价控制目标。而这2个数据都要2014年3月左右才会揭晓,暂时没有具体数字。

不过根据该定义,我们可以回顾下: 2011年长春房价控制目标是新建住房房价收入比(住房套型标准按60平方米计算)控制在5.8以内的合理区间。而今年关于房价控制目标的通知里则没有提及具体数据标准。

全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长春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件精神,为保持房价基本稳定,制定长春市2013年度房价控制目标是:“2013年度长春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调控措施,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切实承担稳定房价、稳定市场的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其中,“确保房价基本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目前,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情况如何?房天下为您解读。

2012年长春CPI走过"U"字形

(来源:城市晚报2013年1月12日报道)昨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了解到,2012年,长春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全年累计上涨2.3%。其中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上涨4.0%;非食品类价格指数上涨0.9%。

从月度同比价格指数看,总体呈现两头高中间低的现象,总体呈“U”字形格局。1月份同比指数上涨幅度为3.9%,逐月开始回落,到7、8月达到年内点,上涨幅度均为1.3%,从9月开始出现反弹迹象,9-12月份同比分别上涨1.5%、1.8%、2.0%、2.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后期反弹迹象明显。
而8大类构成中,出现“七升一降”的格局,相比2011年 “六升二降”的格局,上涨面有所扩大。其中涨幅较大的主要集中在食品类、烟酒类、衣着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居住类,上涨幅度分别为5.4%、1.4%、1.1%、1.2%、1.0%、1.6%、0.9%。

其中,食品类CPI累计上涨5.4%,拉动价格总指数上涨1.7%。据调查队工作人员介绍,上涨面主要集中在居民日常消费的菜、干鲜瓜果、油脂、水产品、肉禽及其制品、粮食、调味品等类,其累计上涨幅度分别为:10.2%、9.9%、8.4%、7.9%、6.1%、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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