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吉林省地税局副局长沈德生介绍,这次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中提到,“对新办企业,自办理税务登记始,两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东亚经贸新闻2013年3月5日报道吉林省地税局就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中涉及地方税收优惠的政策进行了解读。对于企业和创业者来说,新的税收优惠能为企业带来不少实惠。
税收优惠范围进一步加大
据吉林省地税局副局长沈德生介绍,这次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涉及5条11项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其中既有我省在税权内放宽的政策,也有支持民营经济快发展、大发展的突破性政策。
其中,《意见》提到,“对新办企业,自办理税务登记始,两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这一项,就是今年新出台的普惠制税收优惠政策。
据吉林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政策突破了我省以往税收优惠的幅度和深度,将税收优惠的企业范围扩大到了所有行业领域中。
“因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属于财产持有环节的税收,不像营业税是针对盈利收入征收,这个税收无论企业是否盈利,都需要缴纳,属于企业的固定成本,对新办企业两年内免征两项税收,可以大幅度降低其初期创业的税收负担。”该负责人说。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能够享受这项政策的企业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就是企业的经营场所是自有房产,而租房办公司的企业暂时享受不到。
除了这项突破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外,之前已经在我省实施的部分优惠政策还将继续。
部分政策有待进一步细化
这些政策的效应将在落实后逐渐体现出来,不过,吉林省地税局已经对效用预期进行了测算。
其中,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营业税起征点上调到20000元后,将为全省4.8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减免税4.5亿元;微型企业执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也将减免税约4.4亿元。
另外,对新办企业两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将为全省新办企业每年免税6亿元左右。对创业孵化基地5年内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政策,每年减免税约1700万元。
不过,吉林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指出,由于《意见》刚刚出台,下一步还需要把政策中涉及到的内容逐步细化。
沈德生表示,下一步,吉林省地税局将抓紧研究细化相关优惠政策,并将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加强纳税辅导,优化纳税服务,为民营经济主体建立纳税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推动民营经济的全面发展。
■专家点睛
税收政策优惠助力小微企业
吉林省政府参事、吉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付亚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企业来说,税收上能给予政策优惠是实实在在的“减负”。
“除了税收方面以外,此次省政府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在工商部门、工信部门等都出台了扶持企业的政策,形成部门联动,将有利于小微企业更好地发展。”他说。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