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昨日通过一期的《政府公报》对外公布,《纲要》中称要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将住房保障对象从户籍低收入家庭扩大到户籍无房家庭,并且还将保障范围从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向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家庭延伸,努力建成住有所居的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示范城市。
非户籍家庭也纳入保障
《纲要》提出,在全面实现户籍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一方面将保障对象从户籍低收入家庭扩大到户籍无房家庭,以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解决户籍无房家庭住房困难;另一方面将保障范围从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向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家庭延伸,以公共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解决非户籍人才家庭住房困难。
“这一规定就意味着非户籍居民也可以住上保障房,这在都是走在前列的。”一位房地产业内专家向记者分析说,“这也是由深圳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严重倒挂的市情决定的,也是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手段。”
试水保障房“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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