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坚持调控不动摇 房地产政策的关键是稳定预期

经济参考报  2012-06-12 17:17

[摘要] 住建部新闻发言人最近再次表示:要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继续坚定不移地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于地方出台放松抑制不合理购房政策的,将及时予以制止或纠正。

住建部新闻发言人最近再次表示:要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继续坚定不移地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于地方出台放松抑制不合理购房政策的,将及时予以制止或纠正。

住建部在这个时候表态,绝非无的放矢。五月份以来,在稳增长的大背景下,一方面是很多地方“微调”楼市政策,一方面是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明显的回暖。在成交放量的同时,一些楼盘(论坛)的价格再次出现了跳涨。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担心在“稳增长”的烟雾弹下,地方的楼市“微调”政策再次引发前几年的楼市疯狂,而五月份的成交数据又恰恰为这种担心做了很好的注脚,让投资者的恐慌情绪加剧。

很显然,购房者在这个时候纷纷入市,担心的绝非什么“自住需求”,在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归到合理价位的情况下,“自住需求者”可怜的购买力撬动不了价格已经接近峰顶的楼市。购房者担心的是,自己一味相信政策不会松动,但等到最后,却发现先知先觉者早已行动,醒悟过来,房价已经距离梦想远去。这样的故事,已经多次发生,即使买错,也别再错过,这种“井绳效应”是时下绝大多数购房者最真实的心态。购房者担心,即使中央政策三令五申,但在目前宏观经济低迷,地方财政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会想方设法刺激楼市,在鼓励自住需求的旗号下,通过执行层面的绥靖政策,打开限购等政策缺口,最终激活房地产市场。

这种情况一方面说明,经过三年多的调控,尽管房价快速上涨的势头被遏制,但在各地对土地财政的依赖难以摆脱的情况下,房价未来上涨的预期远远没有扭转,房地产政策和房价随时都有逆转和反弹的可能。特别是,在目前情况下,抑制房价上涨的最主要手段是随时都可能被取消的限购,而一旦限购取消,房价的暴涨必然是一个大概率事件。因此,抑制房价反弹的关键是政策给购房者长期的预期,政策给购房者房价长期稳定的信心。从目前入市的购房者的情况看,大多数购房者表示,之所以现在购房,并不是什么“刚需”等子虚乌有的概念,而是担心房价又一轮的暴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中央层面强调“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已经有九次,但即便如此,购房者对于未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及房价走势却真的不乐观。

中国房地产调控成败的标志并不在于房价是否下跌,甚至下跌多少,而在于有没有给购房者稳定的价格预期。如果中国的房地产公共政策给购房者的只是不确定和恐慌,那这样的政策注定不会赢得公信力,特别是在利益博弈非常惨烈的情况下,短期的政策只会引发价格的更大波动,这无论对中国经济,开发商,还是购房者,都是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但房地产调控要坚持到底,最根本的还是应该抓住有利时机,弥补房地产制度建设方面的欠账,以“制度调控”替代“政策调控”,最终形成长期稳定的预期。如此,则房地产持续健康可期。

2012长春房交会2012长春房交会已于6月12日闭幕,据统计,本届房交会房屋暨相关产业产品交易总额12.2亿元。其中:房屋成交总额11.9亿元,相关产业产品销售总额0.3亿元。在房屋交易上,累计成交房屋2106套,成交总面积19.28万平方米,成交总额11.9亿元。从房源类别上看,商品房累计成交1708套,成交总面积16.31万平方米,成交总额10.27亿元。其中:住宅成交1451套,成交面积13.96万平方米,成交金额8.48亿元;非住宅成交257套,成交面积2.35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79亿元。

延伸阅读

导演演员观众都很卖力 房交会这部大片很精彩

购房者的福音 长春市部分银行现95折房贷利率

中原市场研究中心:楼市每周分析(06.04—06.10)

雄踞南部新城核心 恒盛豪庭引领长春品质人居

长春房交会人气火爆 场内展商"拼优惠抢人气"

低开博销量成常态 长春新盘现3600元/平白菜价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长春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