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吉林市棚户区改造从2006年启动至今,24.7万人受益。棚改项目审批坚持四级审批制,在棚户区改造的过渡期,回迁居民每月每平方米补10元。
吉林市棚户区改造从2006年启动至今,24.7万人受益。棚改项目审批坚持四级审批制,在棚户区改造的过渡期,回迁居民每月每平方米补10元。
棚改6年安置近9万户居民
吉林市棚户区改造从2006年启动至今,共完成征收建筑面积559万平方米,受益居民7.9 万户、24.7万人。今年,吉林省政府下达了吉林市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征收房屋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改善约7500户居民居住条件的任务。截至目前,吉林市已完成改造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45.77万平方米,涉及居民6300余户。据了解,吉林市今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开工建设安置房屋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9000套,截止目前已开工回迁安置房屋85万平方米、10200套,到竣工时,将超额完成。
棚户区改造时村民有补助
拆迁前,在吉林市解放西路的吉兴村,住着1000多户棚户区居民。正在等待回迁的吉兴村村民姜通德说,现在邻居们都在外面租房子住,盼着早点搬到楼里。“拆迁面积少于45平方米的都将获得45平方米的楼房。”姜通德说,他家以前只有20多平方米,等搬上了楼房,他就可以住上45平方米的房子啦。在拆迁的过渡期,政府每月每平方米补10元钱,这样大大方便了居民们租房子。
据介绍,解放西路是新开通的路,吉兴村棚户区的村民,共有1000多户,目前,新小区正在建设的居民楼有13栋,将安置1028户居民。如果增面积,补差价也只有800元/平方米。
吉林市棚改项目审批坚持四级审批制,即各城区申请、市建委拟定初步意见、市棚改办形成申报意见、报市政府审批,杜绝了人为因素和随意性,并依法确定改造实施单位,所有棚户区和危房改造项目一律通过土地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依法确定改造实施单位。
吉林市棚改工作回迁房建设和后续管理中,坚持阳光操作,保证先签订协议、先缴纳扩大面积费、先搬家的居民优先选择回迁房,同步实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使棚改项目的配套设施工程与回迁房建设同步完成,并对棚户区实行 统一的物业管理模式。此外,吉林市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采取棚户区改造和廉租房建设相结合的模式,集中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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