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国八条”)。权威部门和专家表示,楼市调控再出重拳,再次释放出强化地方政府责任,遏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难的强烈信号。
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国八条”)。权威部门和专家表示,楼市调控再出重拳,再次释放出强化地方政府责任,遏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难的强烈信号。
约谈问责“动真格”
通过调控,房价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才算合理?一直以来没有一个明确的量化指标。如今,新一轮调控首次明确房价调控目标,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说:“定指标表明考核、问责地方政府就有可操作性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廖英敏表示,今年一季度把这一目标向社会公布,有利于让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监督权。
对未如期公布和完成相关目标任务的,地方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去年房价上涨压力
和调控难度前所未有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27日接受专访表示,2010年,房价上涨压力和房地产调控难度前所未有。国务院审时度势,先后三次部署调控工作,2011年要继续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
记者问:强化地方政府责任,问责是一项重要的制度保障,群众很关心,问责制会不会“雷声大雨点小”?
答:此次调控措施进一步细化了约谈问责的标准和程序。对于新建住房价格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价,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等等,有关部门要约谈省级及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负责人。
通知还强调,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这有利于遏制高价地的出现,防止一些违规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炒作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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