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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政策实施能否破解"蓝领"住房难题

经济视点报  作者:王璐   2010-09-09 08:42

[摘要] 郑州市早在去年就开始酝酿的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直至今年9月1日《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才有了实质性进展。《办法》规定,原则上租金不能超过市场价租金水平的70%。

郑州市早在去年就开始酝酿的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直至今年9月1日《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才有了实质性进展。《办法》规定,原则上租金不能超过市场价租金水平的70%。

“随着办法出台,至此,郑州市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在内的住房保障体系架构已基本形成。”郑州市房管局副局长贺明理说。

“搭上”商品房

依据《办法》,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航空港区,这三个来郑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将成为郑州市首批公共租赁房试点。今年年底前,至少将有10万平方米的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将在这三个区域开始生长。

对于此前一直困扰公租房推行的资金、房源筹集等问题,《办法》也做了一些大胆的尝试和创新,除了政府以外,企业以及开发商以后也将成为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单位,并且商品房项目里配建公共租赁房有可能会成为普遍现象。 为了解决公共租赁房房源筹集的问题,这次郑州市房管局可谓下了狠招,文件中规定以后郑州市所有商品房项目都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房。

以往,政府曾勾画借助开发商和企业的力量来共同推进公共租赁房的建设。但是开发商作为盈利单位,赚钱是其首要目的。对于建设公共租赁房的积极性并不高。为此,政府一直通过给予一些优惠条件,鼓励和引导开发商以及企业。

而这次,有了硬性规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将配建面积、套型结构、装修标准等内容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或在《土地划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 贺明理告诉记者:“原则上是要求以后郑州市再开建的商品房项目中都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房,但是也要考虑布局,因为商品房项目相对来说区位等各方面条件都比较理想,房租也会高一点。”

而对于这个比例具体是多少,房管局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只称,“会根据调查来确定,究竟哪里需求量大、需求量来决定这个配建比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教授刘社认为,“这样的配建模式有利于使公共租赁房均匀分布,并且,借助这个渠道,可以使后续工作持续推进”。

然而,是不是所有的商品房项目都需要配建公共租赁房?她认为并不尽然。“一些比较偏远的商品房项目,离市区很远并且周围也没有工厂的项目,生活工作各方面都不便利。即使配建了公共租赁房也不一定有人过去住。”

租金比市场价便宜三成

据郑州市房管局副局长贺明理介绍:“同以往推出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不同,公共租赁房打破了户籍限制,凡是在郑务工人员且月工资低于1500元的,都将有机会成为公共租赁房的受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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